山西中钢能源煤化- 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
时间: 2021-07-29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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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规划 目 录 1 总则 3 2 项目概况 3 3 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 5 4 袋式除尘器制造要求 13 5 袋式除尘器设计、制造、检验采用的标准、规范 15 6 卖方填写的文件和数据 16 7 性能保证值
技术方案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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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1 本规范书仅用于山西中钢能源煤化有限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袋式除尘器设备招标,包括袋式除尘器及其附属设备、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和调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范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卖方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经过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本协议经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 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使用中文,如果卖方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需有中文译本,且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
1.5 所有计量单位采用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
1.6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果规范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卖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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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1 项目背景
山西中钢能源煤化有限公司设计年产焦炭148万吨,炉组规模2*75孔,共用一根烟囱排放烟气,现有氨法脱硫+活性焦脱硝设施一套。由于环保要求日益严格,现有环保装置无法满足污染物排放要求,需对其进行改造。
本次改造采用SDS脱硫+布袋除尘+SCR脱硝的工艺,在充分利旧原有设备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改造。设计施工中应确保尽可能缩短停运环保装置时间。
本项目厂址位于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309国道北,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
本项目尾气净化系统除尘设备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出口粉尘浓度须达到超低排放要求(≤5mg/Nm³)。布袋除尘器主要用来收集焦炉烟气中的烟尘和SDS脱硫副产物及未反应的小苏打粉末。
2.2 地形地貌、地质
2.3 气象情况
项目所在区域属典型中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年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热同季。
据气象台历年观测资料统计,长治市气象情况如下:
极端最高气温 38℃
极端最低气温 -22℃
年平均气温 10.0℃
最热月平均气温 34℃
最冷月平均气温 -21.0℃
年平均大气压力 963.0hPa
年平均降水量 553mm
2.4 地震烈度
长治市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g。
2.5 布置形式:室外
2.6 电源条件:现有主要电压等级:380/220V。
2.7 烟气参数及性能要求(单台)
参数 |
数值 |
单位 |
袋式除尘器入口烟气参数(焦炉烟气) |
烟气量(工况) |
m3/h |
≤1000000 |
入口烟气温度 |
℃ |
≤250 |
入口压力 |
Pa |
约-500 |
烟气含氧量 |
% |
≤8 |
H2O含量 |
% |
~15,最高20% |
当地平均大气压 |
Pa |
96300 |
SO2浓度 |
mg/m3 |
<800 |
NOx浓度 |
mg/m3 |
≤1200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2100 |
出口粉尘浓度及压降要求 |
出口粉尘浓度(干基,8% O2标态) |
≤5 |
mg/ Nm3 |
注:布袋材质选型温度<250℃。 |
3
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
3.1 设备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安装、运输方便,设一个备用仓。便于在线检修和更换,布袋长度为8米。
3.2 设备及附属设施结构材料的选用由卖方负责,本协议所列为最低限度要求。
3.3 设备处理烟气量在20%~110%之间波动,卖方应保证烟气量波动不影响除尘器性能。
3.4 设计合理的进风导流装置将箱体、过滤室和系统的阻力降至最小并尽可能地减少进风系统中的灰尘沉降现象,避免滤袋的晃动、碰撞、磨擦,延长系统的使用寿命。
3.5 除尘器采用独立式框架结构,含框架、检修平台、爬梯及顶部护栏,框架结构设计需同买方协调确认。框架、检修平台、爬梯及顶部护栏设计及箱体预埋制作由卖方负责,买方负责平台爬梯制作及安装。
3.6 除尘器的外形尺寸、基础尺寸必须满足双方签字确认除尘器的基础来生产制作。
3.7 除尘器制作时考虑耐高温,正常运行温度为220~250℃,并考虑到烟气有一定的酸性,除尘器内部(所有烟气接触面)需进行喷砂除锈并做防腐处理。
3.8 在除尘器系统上所采用的电机应按IEC34和GB相关标准生产制造及定货,选用国内外知名厂家生产的可靠产品,电机型式与它所驱动的设备、运行条件、使用环境和维修要求相适应。对于所有阀门电机,其堵转电流不超过电机额定电流的8倍。
3.9 除尘器满足日运转时间:24h/d,年运转时间:8640h,设计使用寿命:≥5年。
3.10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可使各生产岗位的噪声强度和厂界噪声强度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的要求。噪声水平控制在离设备1米处不超过85 dB(A)。
3.11 材质、结构要求
3.11.1 上箱体
除尘器的进风要采用了气体导流系统实现进风均流,保证进入分室气流均匀分配,各室间误差<±5%以下。清灰方式为离线清灰。壳体密封、防雨、壳体设计尽量避免出现死角或灰尘积聚区。
除尘器新增通道、隔板、筋板、钢板等材质为Q235,其厚度及材料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3.11.2 所有孔、门制作及装配结束后,进行密封试验,确保无变形、无泄漏。除尘器箱体需充分考虑防雨措施,避免雨水下衍损坏密封材料。花板
花板采用8mm钢板(材质为不锈钢316L)制作。除尘器花板孔采用纵横直列的矩阵布置方式,花板孔位置准确,与设计值偏差在±0.05mm范围内,确保两孔的中心距偏差在±1.0mm内。